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2019年11月07日

11月7日,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宝晖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伟祺、姚俊刚出席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曹阳、区法院院长李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晓涛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调整我区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工作报告,作出了关于调整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决议。

黄宝晖在讲话时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相关街道要全力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各项工作,周密安排,严谨操作,强化领导,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黄宝晖指出,要强化工作指导,相关部门要深入街道检查指导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做好思想引导,加强政策宣传,规范操作程序,协调解决问题,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确保调整工作依法规范操作。区政府要抓紧研究制定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工作新机制,确保工作有效衔接、发展有序推进。

黄宝晖强调,要严明工作纪律,各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意见和相关制度,按章办事,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廉政纪律,做到人心不散、秩序不乱、资产不失、工作不断,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黄宝晖要求,要维护大局稳定,做深做细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干部群众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和稳定意识,帮助干部群众消除思想顾虑,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拥护、大力支持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要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及时化解各类矛盾问题,切实维护街道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全区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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