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首次购买商品住房补贴公告(第十...

2019年12月23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沈阳市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18】26号)精神,按照市人社局要求,现对沈阳户籍在沈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首次购买商品住房,并承诺在沈就业创业五年以上的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按照博士毕业生补贴6万元、硕士毕业生补贴3万元、本科毕业生补贴1万元补贴标准,我区第十二批符合补贴人员共有25人,共计37万元。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首次购买商品住房补贴发放表(第 十二批).xlsx

  

特此公告

 

 

 

沈阳市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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