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安排部署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2019年12月31日
12月30日,沈阳市召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要求,到2020年底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将实行社会化管理。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确保社会保障、人事档案管理、党员组织关系、社区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妥善安置国有企业从事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职工,建立市、区县(市)、街道、社区四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并完善工作职责,分类处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唐心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