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市场监管局全力以赴抗击疫情在行动
2020年02月28日
新冠肺炎发生以来,于洪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认真落实责任分工,闻令而动、多措并举,切实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全面强化市场监管工作。
持续强化农贸市场安全和秩序监管。严格落实活禽禁售要求,打击非法贩卖野生动物行为。按照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明确细化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入场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定期自查、人员管理、追溯等方面要求。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好农贸市场的通风管理,做到每日清洗消毒,严肃落实农贸市场扫码入场工作,全面强化秩序监管。
持续强化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监管。暂停全区餐饮单位规模性聚餐、农村集体性聚餐,禁止餐饮单位非法加工野生动物,做好餐饮场所的清洁消毒,严格按照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加工制作,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禽畜鲜肉和肉制品来源可追溯。
持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我区共有247家食品生产企业,对确实需复产复工的企业,要求其制定严格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采取严格预防措施,避免在企业内发生疫情交叉传染甚至爆发。持续开展复工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健康证延期政策,对所有复工的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健康证到期情况进行了排查登记,推行延迟更换政策。
持续强化口罩、消毒药水等防控用品价格监管。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及时处置价格舆情和投诉举报。坚决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上涨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持续强化药械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监管。执法人员通过实地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监督抽验,对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药械进行监督抽验,及时公布有关抽检情况,配合做好口罩等防控用品的保供工作。
持续强化广告监测监管。加强疫情防控产品广告监测,禁止发布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广告,打击虚假宣传普通药物能抗疫等欺骗、诱导消费者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广告第一时间责令停止发布,依法依规快速处理。
持续强化案件查办工作。严厉查处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开展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疫情防控工作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中心作用,对群众举报和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