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低保和特困标准下月起“城乡统一”

1-5月,共有低保金1.95亿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6990万元、孤儿基本生活养育金954万元发放到账;目前建设完成“幸福长者食堂”160个,月服务量达到10万人次……6月7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2023年沈阳市为群众办实事(40件)”新闻发布会,会上

2023年06月08日

1-5月,共有低保金1.95亿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6990万元、孤儿基本生活养育金954万元发放到账;目前建设完成“幸福长者食堂”160个,月服务量达到10万人次……6月7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2023年沈阳市为群众办实事(40件)”新闻发布会,会上市民政局副局长朱军就民政部门2023年为群众办实事有关情况进行发布。

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精准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5月,全市共发放低保金1.95亿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6990万元、孤儿基本生活养育金954万元。落实急难发生地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和小额先行救助机制,各区、县(市)及时向街道(乡镇)拨付临时救助备用金778.6万元,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性生活困难。1-5月,全市已办理临时救助263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90万元。

全面完成“提标”准备工作。7月1日起,全市按照新标准执行,城乡低保标准提高3.5%达到793元/人月;城市特困标准提高3.5%、农村特困标准提高14.5%,一并调整为1226元/人月,达到城乡特困标准统一;孤儿养育标准提高7%,达到2322元/人月。届时,沈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全部实现城乡统一,在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发展中实现历史性突破。

推进“品质养老”民生工程

实施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解决老年人居家安全问题。已有9887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适老化需求摸底,排查出有意愿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3000户,目前已全面完成登记工作,有2488户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信息已经录入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各地区正开展老年人能力入户评估和“一户一案”设计工作。

开展“舌尖上的幸福”暖心行动,解决老年人用餐难问题。目前各地区已提报建设完成“幸福长者食堂”160个,月服务量达到10万人次。

实施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工程,解决公办养老机构失能照护问题。重点为中心敬老院增加医疗康复设备,设置照护型床位,满足集中供养人员生活照料、康复护理需求,并推动空余床位向社会老年人开放。

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解决专业服务人员缺乏问题。实施“养老服务人员千人培训计划”和“家庭照护者万人培训计划”,“七市一区”共528名养老护理员通过考核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前,全市完成养老服务人员培训1596名;完成家庭照护者培训10209人次,两项培训任务均提前超额完成。(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张一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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