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十一个慈善日
——皇姑区慈善总会与华仕康爱心企业携手进社区 今年9月1日,是我国第一部《慈善法》实施日,也是我市第十一个慈善日。为进一步增强慈善理念,营造慈善氛围,沈阳市慈善总会、皇姑区民政局、皇姑区慈善总会、华仕康公司,在明廉特色商业区职工文化广场共同举办“沈阳市第十一个慈善日”活动。 参加此次“慈善日
2016年09月06日
——皇姑区慈善总会与华仕康爱心企业携手进社区
今年9月1日,是我国第一部《慈善法》实施日,也是我市第十一个慈善日。为进一步增强慈善理念,营造慈善氛围,沈阳市慈善总会、皇姑区民政局、皇姑区慈善总会、华仕康公司,在明廉特色商业区职工文化广场共同举办“沈阳市第十一个慈善日”活动。
参加此次“慈善日”活动的有市慈善总会、皇姑区民政局、皇姑区慈善总会及华仕康公司的领导,明廉功能区赤水、明西、宝合等十六个社区的社区干事和居民。活动现场为居民发放了市慈善总会为“慈善日”准备的手提袋和“慈善法”宣传资料,华仕康公司的员工和居民表演了合唱、快板、舞蹈等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同时,皇姑区慈善总会授予华仕康公司”爱心企业”的锦旗。
此次活动旨在弘扬慈善美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将慈善理念确确实实的落实到我们的身边,让美德发扬光大。
民政局审核人:张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