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陵街道五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招标工作的再公告
2020年04月20日
根据沈阳市农经委、监察局、财政局、民政局、审计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沈阳市实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工作实施意见》(沈农经发〔2004〕89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巡视组对北陵街道巡视反馈整改落实任务意见要求,现对本区北陵街道未纳入村财乡监管的五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招标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审计要求
(一)对本区北陵街道5家村集体成立的工商联合公司,及其15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合作社等,共计20家单位,进行清产核资以及近三年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全面审计,债权债务可根据审计内容追溯前2-3年,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要求在60个工作日前完成并提交。
二、协作方式
本次审计招标工作将在区财政局指定定点服务机构名单中选取1家会计师事务所做为本项目的审计单位。
三、资质条件
本次审计选取资质条件以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8年度业务收入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为准,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2018年业务收入排名100名之内(网上截图复印件)
(二)注册会计师人数在15人以上
(三)注册会计师同时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5人以上
本局已于2020年4月7日至13日在于洪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现再次公告,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事务所请积极报名参加本次审计项目。经审查合格后,入围超过三家会计师事务所走竞价程序,不超过或等于三家会计师事务所走磋商性谈判程序,最终确定审计单位。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按公告内容要求于2020年4月24日4点之前到于洪区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部307室上报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电话:18202443557(85833937)
联系人:李秋实
于洪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