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0年于洪区第一批企业申请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

2020年05月09日

根据沈阳市人社局《沈阳市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18]27号)第三条“企业每新招收一名符合上述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政府给予1,000元的用工补助”的相关规定,我区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期间共有3家企业的9名毕业生符合一次性用工补助标准,相关资料已审核合格。补贴资金合计9,000.00元。        

(附件:2020年于洪区第一批企业申请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明细表)

2020年于洪区第一批企业申请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明细表.xls

 

 

 

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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