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全面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

2020年05月21日

年初以来,于洪区按照“属地管理”,将街道办事处作为“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建立“散乱污”企业常态化巡查机制和整治动态档案,通过街道、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网格员全面排查、不间断巡查,严防已取缔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彻底消灭存量,严防增量。截至目前,下发整治通告1000余份,出动执法车辆334余次,执法人员803人次,摸排企业485家,排查出“散乱污”工业企业370家,50家工业企业完成整治。

撰稿人:沈旭

审核人:曲鸣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