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市场监管局迅速执行省总指挥部最新通知,加大零售药房...
2020年05月26日
为保证发热风险源早发现、早处置、切断传播途径,堵塞常态化防控漏洞,于洪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省总指挥部最新通知,第一时间对辖区内633家零售药店的退热类药品销售信息登记和报送工作进行了紧急传达部署。
一、各零售药店在销售退热类药品时,要严格查验身份并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如实填写《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实名登记表》,并告知发热人员应主动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各零售药店要于每日15时前将24小时内采集的信息汇总报所至于洪区市场监管局药械监管科,药械监管科当日汇总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如发现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要立即报送。
二、各零售药店登记报告的药品品种范围为“退热类”药品,即药品包装、标签注明的适应症/功能主治为“用于……引起的发热”“退热”“发烧”“高热”等范围的药品,中成药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所列中成药品种。涉及处方药品的,必须凭处方销售。
三、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零售药店加大巡查力度。将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对不按规定执行的,要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失信企业重点监管,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四、对《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实名登记表》所载信息,要严格管理,防止泄露个人隐私。
下一步,于洪区市场监管局将对零售药房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辽疫防经发总指办的工作指示要求,做好零售药店退热类药品销售信息登记和报送工作,药械监管科及10个市场监管所全面开启晨检夜查模式,确保此项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