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法院开展警示教育专项活动
2020年05月31日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严格公正司法,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司法环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的通知》精神和市法院下发的《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于洪法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专项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五方面自查,并把警示教育与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执法办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司法体制改革等法院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审判管理、落实主责主业、完善管理机制、防范化解风险,做到科学统筹、有机结合、融合推进,奋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撰稿人:赵玥
审核人:曲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