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工信局三项措施开展统计督查整改
2020年06月03日
按照《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行动方案》和于洪区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于洪区工信局采取三项措施深入开展统计督查整改:
一是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和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区工信局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专班”,配合统计部门承接分工、承担职责,全面排查近三年升规入库工业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度和真实性,做好相关统计督察整改工作。目前已重新核查51户,未发现问题。
二是及时传达上级督查整改要求。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要求全体人员深入领会,认真落实。
三是按照《于洪区关于国家统计局督察辽宁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组织全区164家规上工业企业开展统计质量自查工作,深入查找统计工作规范性及数据质量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全面提升统计能力。
撰稿人:谷长建
审核人:曲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