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国资局开启国有资产监管“清单式”模式

2020年06月10日

为全面规范国有企业运行,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有效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于洪区国资局围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这条主线,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权责清单”,开启国资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清单化模式。

把握“三项原则”。一是坚持权责一致和放开搞活。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各级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具体要求以及区本级国有企业监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界定;二是坚持分类管理。将事项区分审批和备案两个类别,区分国企改革、产权划转、章程修订等事项管理;三是动态管理。依据法律法规修订、重大事项范围调整等进行调整。

聚焦“三个重点”。一是划定监管边界,增强企业活力。以清单形式对监管权限的边界进行明确规定,同时有效保障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激发企业创造力,增强企业活力;二是规范监管职责,提升管理水平。对监管流程进行合理的标准化,有助于构建权责统一、清晰具体、密切协同的权责体系;三是明晰监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明晰办理流程、依据、需要提交材料等规定。

落实“三项举措”。一是建立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事项。涵盖监管企业须上报事项,为企业提供便利的综合性制度文件。二是规范行权履职,保障自主决策。按照清单规定,规范行权履职行为,对于清单外的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由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国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自主决策。三是明晰职责流程,公开透明办事。明晰职责目录和工作流程,做到即办即用、即时可查。

撰稿人:徐杨

审核人: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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