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对游泳场所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2020年07月02日
近日,于洪区组织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复业的7家游泳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各游泳场所均能按规定公示证照、悬挂禁浴标识,卫生设施设备完善,水循环设施正常运转、公共区域实现彻底消毒,水质卫生检测报告和消毒产品索证情况检查良好,从业人员全部持健康证上岗。监督员还对池水游离性余氯、PH值、浑浊度等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对池水余氯值不足或超标等问题的个别单位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具体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各游泳场所负责人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统一化、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化,加强通风换气、公共用品用具和清洁工具的消毒,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切实落实扫码和测温措施。
下一步,于洪区卫生监督所将根据国家双随机要求,委托专业检测公司对游泳池水浑浊度、细菌总数等指标进行实验室检测,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整改不彻底、水质检测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依法查处,为游泳爱好者创造卫生安全的游泳环境。
撰稿人:董超
审核人:曲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