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2020年08月27日
根据区委的统一安排,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10月31日,围绕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对相关职能部门党组织落实全区重点工作履职担当情况开展专项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创城攻坚工作中是否按照全市总体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创城工作;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是否存在工作作风漂浮、担当意识不足、解放思想不够、办事效率低下、政策支持落地难等突出问题,是否在服务企业、项目的过程中“清”有余而“亲”不足;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工作中招商引资政策是否完善,项目入区审核和政策兑现机制是否健全,签约项目是否按期落地、建成投产,是否存在服务质量差、作风涣散、办事“推拖绕”等问题;房屋土地征收工作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吃拿卡要等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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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于洪区委第三巡察组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