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场地补贴公告(第一批)
2020年09月07日
按照《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沈委发【2017】27号)精神,对我区各类高中等学校毕业5年内未进入孵化基地(园区)首次在沈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租赁场地的毕业生(含出国、出境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校生可享受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每年可领取6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我区2020年(第一批)符合补条件的有4名毕业生,补贴24000元。
附件:《于洪区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场地补贴汇总表(第一批)》
特此公告
于洪区2020大中专学生创业场地补贴汇总表(第一批).xls
沈阳市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