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2020年11月17日
根据沈阳市人社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14]56号)相关规定,我区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期间共有5家企业的29名毕业生符合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相关资料已审核合格。补贴资金合计258242元,其中养老保险补贴97872元,医疗保险补贴157328元,失业保险补贴3042元。
(附件:于洪区2020年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
于洪区2020年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xlsx
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