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人民检察院“三个围绕” 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2020年11月25日

于洪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握“三个围绕”,实现“三个提升”,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围绕压实责任、完善机制,提升服务保障针对性。坚持高位推动整体推进,主动将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保障全区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规范执法提升工作质效,认真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涉及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指引,坚持查办案件与规范司法并重。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行统一管理、迅速办理,优先快速办理民营企业案件,确保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建立涉企案件回访制度,坚持促进检察官在办案中积极创新服务企业发展的工作模式,推动检察官进企业回访成为服务企业发展的一项长效机制。

二是围绕精准司法、强化监督,提升服务保障实效性。坚持依法从严从快办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企业权益的经济犯罪。积极帮助企业追赃挽损,在有效打击涉企犯罪的同时,注重评估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可执行性,尽可能减少企业损失。加强对涉企诉讼活动监督,持续加大“挂案”清理攻坚力度,切实解决“疑案从挂”“悬而未决”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问题。稳妥办案提振企业信心,准确把握涉企案件司法政策界限,将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贯穿办案全过程。

三是围绕延伸职能、积极对接,提升服务保障主动性。聚焦企业法律需求,深入驻区民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聚焦深化协作配合,建立“点”(检察官“点对点”联系企业)“线”(加强与行业协会沟通)“面”(借助区工商联平台)相结合的联系沟通机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认真收集整理,适时调整工作重点。结合办案实际及时向企业提出关于改善商品退换防损监管流程的检察建议,促进企业规范管理。

撰稿人:肖静

审核人: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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