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于洪区食品监督抽检信息
2020年12月0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我局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评价性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评价性抽检信息覆盖全区7家超市,16家农贸市场,7家果蔬超市,16家生鲜超市,共计294批次。抽检品类包括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品、水果制品、豆类、蛋类、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7个大类,涉及检测项目有: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氯霉素、氟苯尼考、金刚烷胺、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毒死蜱、氧乐果、啶虫脒、甲胺磷、阿维菌素、克百威、甲拌磷、唑虫酰胺、腐霉利、灭蝇胺、氟虫腈、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铬(以Cr计)、多菌灵、嘧菌酯、吡虫啉、吡蚜酮、丙环唑、啶虫脒、孔雀石绿、三唑醇、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糖精钠(以糖精计)、敌敌畏、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等。经检验,检出合格食品293批次,合格率99.7%。检出不合格食品1批次,不合格率为0.3%。
特此公示。
附件: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明细
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明细(293批次合格).xls
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