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抽检信息的公示
2020年12月0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我局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评价性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评价性抽检信息覆盖全区36家超市,2家药店,共计400批次。抽检品类保健食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盐,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调味品等27个食品大类,涉及检测项目有: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酒精度、甲醇、甲醛、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黄曲霉毒素B1、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总糖分、还原糖、不溶于水杂质、二氧化硫残留量、螨、色值、蔗糖分、镉(以Cd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霉菌和酵母等。经检验,检出合格食品400批次,合格率100%。特此公示。
附件: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明细
沈阳市于洪区公示信息 (400批次)2020-12-03.xls
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