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宝岩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请办学许可的公示
2020年12月14日
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发〔2016〕20号)第二章之规定,经对许可申请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查,对沈阳宝岩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请办学许可事项,我局决定予以批准。
办学类型:五、四级美容师 五、四级美发师
特此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21日止,共7天。
3.受理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于洪区政府北楼407室;
4.受理电话: 25321407。
沈阳市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