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首次购买商品住房补贴公告(第二...

2020年12月17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沈阳市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18】26号)精神,按照市人社局要求,现对沈阳户籍在沈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首次购买商品住房,并承诺在沈就业创业五年以上的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按照博士毕业生补贴6万元、硕士毕业生补贴3万元、本科毕业生补贴1万元补贴标准,我区第二十批符合补贴人员共有22人,共计28万元。

附件:《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首次购买商品住房补贴发放表(第二十批)》

特此公告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首次购买商品住房补贴发放表(第二十批).xlsx


沈阳市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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