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药房“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发热...

2021年01月11日

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扩散,精准掌握购买退热类药物的人员信息,根据沈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1月7日下发19号令的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于洪区市场监管局在全面完成辖区669家零售药房督导检查和日常抽查的基础上再加大监管力度和抽查频次,夯实零售药店“哨点”作用,切实做到即管即报、即查即转。
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加强每天不定时抽查各属地零售药房“发热”“咳嗽”类药品销售登记情况,一是查看零售药房销售退热类药品时是否严格查验购买者身份证明,是否进行实名信息登记,是否详细询问购药人员有无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详细记录情况;二是查看各零售药房对于有问题的购药人员是否做到就诊告知等记录情况;三是对有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是否即查即转,是否做到应登尽登,应报尽报。
截至2021年1月8日各市场监管所共计抽查药房1100余次,最大限度发挥药房“哨所”所作用,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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