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益诉讼为盲道治“盲”
2021年04月08日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为关爱视障人士出行问题,不让盲道等无障碍设施成为“摆设”。近日,在沈阳市检察机关“关爱盲人出行,维护残障群体利益”专项监督活动中,于洪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内存在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以盲道治理为突破口,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让残障人士可以放心出门。
自该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于洪区人民检察院目前已对辖区内黄海路、白山路等核心街道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对于洪广场周边等人流密集地区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机动车乱停乱放、商铺占用盲道、盲道严重破损未及时修复、未按要求设置盲道等出行安全隐患问题,督促各监管部门依法、及时履职。
盲道属于市政道路设施的组成部门,分布范围广、损毁、占用情况不断变化,因其管理涉及多个行政单位职能交叉、责任交叉问题。下一步,于洪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关注辖区内盲道现状,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全面梳理侵占无障碍设施的违法情形。聚焦难点问题,适时召开公开听证会,通过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在促进全面修复整治和依法查处非法侵占盲道行为的同时,监督并助力辖区内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全面推进,不让“盲道”变“忙道”,切实保障视障人士“脚底下的安全”,真正实现“有爱无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