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2021年第一批企业申请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公告
2021年06月01日
根据沈阳市人社局《沈阳市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18]27号)第三条“企业每新招收一名符合上述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政府给予1,000元的用工补助”的相关规定,我区2021年第一批符合一次性用工补助标准的有1家企业3名毕业生,相关资料已审核合格。补贴资金合计3000.00元。
(附件:2021年于洪区第一批企业申请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明细表)
2021年于洪区第一批企业申请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明细表.xls
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