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于洪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06月15日
根据《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工作要求,于洪区以贯彻落实《2020年沈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着力点,积极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强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推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专题召开法治建设委员会会议,听取区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展,研究部署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同时,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精神贯穿工作全过程。
二是“七五”普法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多措并举推进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健全普法责任清单,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圆满完成“七五”普法验收工作。
三是持续深化理论学习。以政府常务会议、法治讲座和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二)完善决策机制,落实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等履行决策程序。
二是完善法律事务统筹管理。认真执行《于洪区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试行)》,组建法律顾问团,由区司法局负责时常管理,统筹协调法律事务工作。全区涉诉案件602件,非诉案件45件,出具法律意见书398件,通过诉讼减损经济损失达1.8亿。
三是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审查相关文件38份。
(三)聚焦社会治理,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是加快建成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成立于洪区“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街道议事委员会。制定《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台账》,并配备“村民评理说事点”标识牌、公示板,依托微信群搭建群众交流平台。截止4月底,186个行政村及社区建成率达100%。
二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区非诉讼调解中心,接待群众的来信和来访及法律咨询,村(社区)织密由单元长、楼长网格,做到事事有预警、有人员管。同时,在区法院设诉调室,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和百姓诉讼难题。
(四)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政府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有效保障“大棚房”案件有序推进。全面构建有效、畅通的司法衔接机制,积极组织行政法专家、资深法官及法律顾问论证相关法律问题,为“大棚房”案件后续处置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二是确保集体土地征拆工作依法实施。按照文件要求,全面启动集体土地地上物强制征收程序,得到市政府及省市区三级法院认可和支持,为苏宁小镇等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三是积极解决重点信访案件维稳工作。将法治精神贯穿其中,通过法律顾问研判分析及后续处置,在责任认定、赔偿方式等方面为政府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确保合法得当。
(五)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梳理执法流程。为保障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顺利推进,对执法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专题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寻求解决问题的法律依据和支持。梳理形成土地及地上物甄别拆除补偿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了我区执法工作。
二是建立权责清单。经全区相关执法部门梳理并确认,在网站公示35个部门行政职权,共计1590项。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于洪区行政检查计划管理办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23家,公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及时修订《于洪区重大处罚备案审查办法》,出台《于洪区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六)完善监督机制,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定期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进展,不断履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机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3件,政协委员提案105件,见面率、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均达100%。
二是加强社会舆论、司法监督。畅通社会监督途径,建立普通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平台,推动公民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发挥司法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的优势作用。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5604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3件,其中:信函受理35件,网络受理2件,当面受理6件,现已全部办结。
(七)化解行政纠纷,提高工作成效
一是行政应诉工作初见成效。重大历史遗留问题、重大案件应诉中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制定《于洪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性规定》。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1件,已全部审结。
三是非诉法律事务成效突出。紧紧依靠法律为招商引资项目审查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并通过出具分析报告、法律意见书、设计解决方案、诉讼配合等方式为解决重大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法治意识不够牢固,法治氛围不够浓厚。还存在“重经济、重稳定、轻法治”认识问题,多部门协同作战的意识有待提升,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目标、措施及思路研究的还不具体。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还需完善和推进。人员与任务量不相匹配,对基层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督办和指导力度仍需加大。
三是行政执法还存在薄弱环节,一线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方式不规范、执法程序有瑕疵等问题依然存在。
四是执法监督的方式还比较老套,不够创新。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将法治建设纳入于洪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出台《沈阳市于洪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实现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定期听取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工作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压紧压实各党组工作责任。始终坚持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准,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以法治新思维与方式,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积极推进机构、职权和程序法定化。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积极推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健全依法決策机制,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完善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机制,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督促党政机关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进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坚决查处粗暴执法等行为。
三是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务诚信管理运行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持续开展政府失信问题专项整治,以整治成效全面检验诚信政府建设成果。
四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提升履职效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推动大数据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优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五是强化制度保障,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强化督查,确保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特此报告。
中共沈阳市于洪区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