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申报公示
2021年06月17日
根据《关于开展于洪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评选工作的通知》(沈于农发发[2021]71号),现将申报于洪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的合作社名单公示如下(无先后顺序):
一、2020年申报且2021年上报材料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1、沈阳市旭鑫垚种植专业合作社
2、沈阳市新鸿鑫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3、沈阳永光农业专业合作社
4、沈阳市众朋种植专业合作社
5、沈阳市双丰种植专业合作社
6、沈阳光辉玉龙鹅养殖专业合作社
7、沈阳市丰达绿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
8、沈阳春雷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9、沈阳市赵和平种植专业合作社
10、沈阳市葱裕种植专业合作社
11、沈阳市铭马种植专业合作社
12、沈阳市关久菊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
13、沈阳畜旺源养殖专业合作社
14、沈阳市强丰源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15、沈阳市武霞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16、沈阳市达永盛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17、沈阳金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18、沈阳市诚耕园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19、沈阳市双益超达养殖专业合作社
二、2021年申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1、沈阳市禹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2、沈阳市军猛农机专业合作社
3、沈阳惠农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
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如果认为以上合作社不符合申报条件,存在造假情形的,请在2021年6月23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于洪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举报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25833963
通信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农业农村局(沈阳市于洪区洪湖街19-5号205室,邮政编码:110141)
于洪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