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于洪区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场地补贴公告
2021年11月16日
按照《沈阳市大中专学生创业场地补贴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18〕25号文件精神,对我区各类高中等学校毕业5年内未进入孵化基地(园区)首次在沈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租赁场地的毕业生(含出国、出境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校生可享受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每年可领取6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我区2021年下半年符合补条件的毕业生有2人,每人补贴6000元。(附件:2021年下半年于洪区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场地补贴汇总表)
特此公告
2021年下半年于洪区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场地补贴汇总表.xls
沈阳市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