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2021年第二批企业申请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公告

2021年11月17日


 

根据沈阳市人社局《沈阳市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18]27号)第三条“企业每新招收一名符合上述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政府给予1,000元的用工补助”的相关规定,我区2021年第二批符合一次性用工补助标准的有2家企业30名毕业生,相关资料已审核合格。补贴资金合计30000元。

   (附件:2021年于洪区第二批企业申请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明细表)

2021年于洪区第二批企业申请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明细表.xlsx

 

 

 

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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