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

2021年11月23日

于洪区市场监管局继续加大对药店的日常监管工作,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针对疫情常态化下市场监管工作特点,区局坚决做到严防死守、点面联防。

于洪区市场监管局在零售药店的日常监管中,深入落实“四位一体”包保政策,严格执行市市场监管局“三类九项”检查标准,对辖区内685家零售药房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无漏洞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凡是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责令其立即关停整改。

要求零售药店充分落实主体责任,购药人员进店必须做到扫码、测温、戴口罩,对营业场所定时进行消毒、通风,做好消杀记录,从业人员穿工作服、戴口罩,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建立体温测量制度。零售药店销售退热药品必须进行实名登记,严格查验身份证明,即时录入退热药登记APP,经区局药械科汇总后,全部即时横传街道,上报区防指综合组、退热药登记报送群,确保退热药销售信息真实、准确、可追溯。

我局认真落实市防指要求,坚持对零售药店从业人员进行每周两次核酸检测工作。强化对药店从业人员疫苗接种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药店从业人员必须接种疫苗,未接种疫苗的人员不得上岗。截至目前,我区零售药店在岗的从业人员已全部接种新冠疫苗。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监管力度,坚决执行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筑牢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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