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高精尖优才选拔奖励公告

2021年12月07日

为贯彻“沈阳人才新政3.0版”精神,深入实施海内外高精尖优才集聚工程,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高精尖优才选拔奖励实施细则>等6个实施细则的通知》(沈文社发【2021】35号),面向新引进培养并为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做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开展高精尖优才选拔奖励工作,我区推荐高精尖优才两名:

 

 

特此公告

 

 

沈阳市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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