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才贡献专项奖励公告

2022年10月13日

按照《沈阳市人才贡献专项奖励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22】24号)精神,在我市工作、上一自然年度依法纳税且年度工资薪金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全职职工给予人才贡献专项奖励。

附件:《沈阳市人才贡献专项奖励名单汇总表》

特此公告

沈阳市人才贡献专项奖励名单汇总表.xlsx


沈阳市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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