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沈北分局核发沈阳市第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销决定书》2022-08-26

2021年08月06日

为深入贯彻“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要求,自然资源沈北分局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不仅为入区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更为退区企业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攻坚克难,核发了沈阳市第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销决定书》,在建设工程审批上实现了新突破。

2021年8月6日辽宁欣全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取得了其位于沈北新区冬雪湖街8号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10113202100055号)。2022年5月沈北分局解除了与企业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成交确认书》,《不动产权利证书》也同期注销,但企业在申请退返人防异地建设费时市人防办提出需要先注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沈阳市历史上从无注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先例。

在《行政许可法》中虽然明确了行政许可注销的法定适用情形,但并未在执行层面上设计出可操作的实施程序。沈北分局在沈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销程序毫无参照的前提下,通过市局审批处的业务指导以及借鉴其他省市的相关做法,以优先保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销效率为目标,兼顾被许可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益保障,在缺少统一规范的办理程序下,根据被许可人依申请,结合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已解除,不动产权证书已注销的事实依据,制定了具备法律依据,同时具有可操作性的注销程序,最终建立了申请、受理、审查、征求、公告、注销的办理程序,制定并核发了沈阳市第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销决定书》。

通过对实质上已失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外公告并予以注销,可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予以清理,将该行政许可再次向社会开放,为市场建设主体提供权威信息,确保建设行为的合法和安全,进而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效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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