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屯区税务局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征收管理方案

2020年03月19日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区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  

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撰稿人:韩星辰,审稿人:王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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