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皇姑分局开展高油烟排放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

为保障区域空气质量,有效防治餐饮业油烟污染,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沈阳市“抗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发〔2016〕13号)和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油烟排放餐饮单位油烟整治工作的通知》(沈环保〔2016〕241号)要求,皇姑区集中力量开展了高油烟排放餐饮业油烟整

2016年11月01日

为保障区域空气质量,有效防治餐饮业油烟污染,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沈阳市“抗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发〔201613号)和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油烟排放餐饮单位油烟整治工作的通知》(沈环保〔2016241号)要求,皇姑区集中力量开展了高油烟排放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工作,皇姑区要求高油烟排放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以实现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要求高油烟排放餐饮单位建立油烟净化设施规范清洗维护机制,保证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正常。




(环保分局审核人:杨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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