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公告(2018第2号)
2019年02月25日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公告
(2018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沈阳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经审核确认,沈阳市环境保护局苏家屯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具备行政委托执法资格。
主体名称:沈阳市环境保护局苏家屯分局环境监察大队
负 责 人:王 奇
办公地址:苏家屯区芙蓉北街1号
电 话:62175191
特此公告。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