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屯区交警大队补充招聘合同制辅警公告
2019年02月25日
为有效做好苏家屯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区委、区政府同意,苏家屯区交警大队补充招聘辅警人员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合同制辅警15名。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考生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自负。
(一)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此次补充招聘的面试人选是应聘区公安分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总成绩排名在51名至80名的考生。
2、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2016年3月1日12:00;
面试地点:苏家屯区委党校(苏家屯区迎春北街139号);
面试要求: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11:30分准时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以本次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
体检工作由区交警大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政审工作由区交警大队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由区交警大队负责聘用。由于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而出现的职位空缺,按面试成绩排序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家屯政府网(http://www.sjtq.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为3天。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方式及待遇
合同制人员的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区交警大队负责对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后,依据每年的考核评鉴结论,对表现较好且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续签劳动合同,对不适合继续工作的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