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10月起施行

2015年09月29日

  9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沈阳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沈阳市不断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沈阳市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问题亟须从法律层面加以规范和解决。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助于通过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有助于发挥妇联等群团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的作用,有助于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

  条例将推动建立促进两性平等发展的分性别统计指标体系,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加强对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及特殊保护,进一步满足妇女的健康需求,减少性骚扰、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权益现象的发生。

   (邸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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