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公示
2019年03月22日
2019年沈阳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指标已由市财政局下达到区财政局,根据各街道上报的项目情况,区民宗局建立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通过现场调研分析,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经局务会研究,在项目库中择优安排扶持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
2019年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下达我区40万元。
二、项目组织
请根据《辽宁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2017〕371号)和《沈阳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沈财农〔2018〕49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中央和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结合当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实际,重点抓好民族特色项目和脱贫攻坚项目的组织落实,
三、有关要求
按照《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沈阳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沈财农发〔2018〕491号)抓好项目实施,注意留存相关资料、及时报备,并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和使用要求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合规、有效。
苏家屯区2019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表
序号 | 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地点 | 资金额度 |
1 | 八一街道办事处 | 农田作业路及新修上水渠工程 | 八一街道仁而村 | 40万元 |
公示时间:从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9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电、来信及来访形式反映问题、发表意见
来访电话:024-89106800
来访部门:苏家屯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来访地址:苏家屯区翠柏路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