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月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19年05月06日

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2019218)涉及我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阳市小国食品厂生产的香酥豆(炒货)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沈阳市小国食品厂于20181020生产的规格为190/香酥豆(炒货),酸价(以脂肪计)(KOH)║5.1mg/g║≤3mg/g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查结论不合格

(二)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沈阳市小国食品厂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检查生产车间及库房,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共生产出成品香酥蚕豆2箱,每箱40袋,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五条和《辽宁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食品)》Lnfda-spcf-006,及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有关条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沈苏市监决字〔 2018 〕 3056号。

   (四)开展不合格原因分析排查,限定期限完成整改并复查,加强跟踪抽检监测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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