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号)
2020年02月05日
各驻区企业(项目)、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0〕6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和确保生产安全防疫安全的通知》(沈新疫防指发〔2020〕8号)、《沈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地返沈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惑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区企业复工和确保生产安全、防疫安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切实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主动扛起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责任,落实法人代表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建立由企业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具体领导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企业(项目)内部疫情防控工作。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强化车间、班组等基层单位网格化管理,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
2.严格遵守企业(项目)复工时间规定。区内各类企业(项目)不得在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须(供水、供气、供电、通信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须(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须(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视疫情发展变化情况最早复工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3.严格实行企业(项目)复工审核制度。因特殊原因申请提前复工的企业(项目),原则上仅限于涉及承担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企业要提前2天向各属地企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初审认为确有必要提前复工的,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对企业防疫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经两部门审核通过后,并提出是否允许企业复工的具体意见,报区辽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4.严格做好复工员工排查和隔离观察。对于企业(项目)所有湖北籍已返乡员工,要求其在疫情结束前一律不得返沈;对于外省市返沈企业员工,要严格执行隔离医学观察规定,进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不少于14天),解除隔离后方可申请入厂复工;不具备隔离条件的(如:集体宿含、合租房等情况),疫情结束前不得返沈。自行隔离期间,企业要负责每日对隔离观察者实行随访、报告,如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
5.加强复工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健康检测。已复工的企业(项目)要加强职工健康监测,所有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测体温后方可进场作业。安排专人负责每日员工体温测量和在岗状况调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建立员工健康情况日台账,全程监控员工健康状况,如发现有发热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进行隔离观察。要保证作业人员在相对固定的场所作业,不能有人员大规模聚集,不能跨岗位、跨区域交叉窜行流动。
6.做好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预防性卫生防护。要按照《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要求,落实清洁与消毒、通风换气、洗手设施、垃圾处理、设立应急区域和健康宣教等措施,加强工作人员、流动人员等个人防护。各企业复工前应对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复工后对员工有可能进入的空间场所、有可能接触的公共设施进行全面管控、例行消毒,并安排专人开展专项检查。要做好对来访人员健康监测和登记等工作。
7.暂停集聚性活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各企业暂停召开员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集聚活动。确属必须召开的会议和商务洽谈,控制好参会人数、洽谈时间,做好场所开窗通风。会议或洽谈结束后,场地、用具须进行消毒。如企业设有食堂或餐厅,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熟食用品混用,做好营养配餐。要采取分餐措施,提供打包盒饭,避免面对面就餐、集中用餐。
8.加强厂区和宿舍区域管理。各复工企业(项目)原则上不准安排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厂区,可在厂区门口设立接待点,安排专人做好实名登记,只进行电话沟通,无极特殊情况不准放行。各复工企业(项目)的员工要进行相对固定和适度集中居住,原则上要住在厂区内集体职工宿舍,尽可能减少员工互动和出入厂区,对运送员工的车辆要进行定时消毒。
9.加强对员工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积极做好企业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饮水,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要统一做好防控疫情信息管控,除统一安排发布官方公告和信息外,不得发布涉及疫情的任何信息和照片。凡与防疫工作有关的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10.主动配合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复工企业(项目)要主动配合区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做好联防联控。做好应急值守,加强调度安排,确保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要进一步完善沟通联系机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密切关注疫情信息,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相应预案,增强工作预见性、针对性和协同性,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共同维护企业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沈阳市辽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