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沈阳近海经济区新材料及智能制造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
2018年12月05日
项目名称:沈阳近海经济区新材料及智能制造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编制组织单位:沈阳近海经济区管委会
规划编制单位: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沈阳市辽中区新材料及智能制造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已经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现将方案进行公示,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规划公示时间:2018.12.05-2019.01.04
反馈意见方式:
1、发送电子邮件:1064559822@qq.com
2、邮寄书面意见(沈阳近海经济区管委会,地址:沈阳市近海经济区近海大街一号,邮编:110200)
3、咨询电话:13840548653
以上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
2018年12月05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沈阳近海经济区新材料及智能制造产业园区规划用地东至规划北五路,南至东环街,西至沈辽公路,北至回水堤。产业园规划面积约6.8平方公里。
二、规划定位
沈阳近海经济区新材料及智能制造产业园定位为:以3D打印为核心的智能制造产业、高铁配套新材料产业为重要产业与传统产业共同发展,商业配套、综合服务以及商贸流通为支撑,以资源有效利用为目标,城乡统筹发展。
三、用地布局
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绿地,其中工业用地333.7公顷,仓储用地58.1公顷,商业服务设施用地46.2公顷,道路广场用地75.7公顷,市政设施用地23.1公顷,绿地53.7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