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正刘洋、吴哲准考证号及笔试成绩的公示
2021年07月08日
因报考辽中区社区工作者人数众多,为确保公平公正,工作人员重新核对所有考生的成绩,在核对过程中发现在录入考生信息时,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将刘洋准考证号000001313错录成000001314,将吴哲准考证号000001314错录成000001313,又因考试机构以准考证号为准录入成绩,并不核对姓名,以致两人分数错录,原公示的刘洋59分的成绩应是吴哲实际成绩,吴哲63分成绩应是刘洋的实际成绩,分数更正后,刘洋实际成绩应是63+5(硕士)=68分,现排名55(原排名117);吴哲实际成绩应是59(原63),现排名251(原排名143),现更正两人成绩及排名,原进入面试人员与更正后进入面试人员未发生改变。
特此公示。
附:刘洋及吴哲准考证照片


沈阳市辽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