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情况的公示

2022年12月14日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我区根据《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发展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沈农改发202257号,制定了《2022年辽中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沈辽农字2022152号,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按照细则的规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贴息前期申报、复核和核算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具体情况进行公示(拟补贴名单见附表)。

公示期七天,在此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和问题请联系我局或向相关部门反映。联系电话:87883046

2022年贷款贴息统计表.xlsx


沈阳市辽中区农业农村局

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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