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辽中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2023年03月07日
依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辽宁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辽宁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3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二、作业区域及影响范围:辽中区行政区域。
三、作业设备类型:WR—98型和BL—1A型人工增雨防雹火箭发射装置,BD—48型地面增雨烟炉。
四、故障弹药的处理:在辽中区辖区内发现未燃烧或未爆炸的人工增雨防雹火箭弹骸,请保护好现场,严禁擅自处理,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气象部门,由专人进行处理。擅自处理未燃烧或未爆炸的火箭弹骸造成意外人身伤亡事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五、实施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围观,以防意外事故发生。如拾到增雨防雹火箭弹骸或有意外事故发生,请妥善保护现场并与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气象部门联系。
辽中区气象局值班电话:024-87882809
特此公告
辽中区气象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