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区农业农村局召开2020年玉米大豆 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落实部署及培训会

2020年08月11日

为做好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惠民补贴工作,8月10日下午,辽中区农业农村局在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了2020年生产者补贴政策落实工作部署及惠农平台录入培训会,各镇(街)农业助理、负责生产者补贴发放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科负责人陈丹主持。 

      

        会议宣读了沈阳市辽中区农业农村局、沈阳市辽中区财政局《关于辽中区2020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传达了《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农业农村经济委员会关于统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沈阳市农经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沈阳市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试行)的通知》《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沈阳市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会议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各镇(街)要抓紧时间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及早向社会发布政策信息,提高政策透明度,让群众充分了解补贴政策内容,让玉米、大豆及稻谷生产者真正受益,切实发挥补贴政策效应,保障种植者收益基本稳定,推进种植结构调整,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学习培训。各镇(街)要认真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准确掌握生产者补贴范围、对象、依据和标准,严格把握工作流程,按照要求完成工作程序,做好惠农平台系统录入工作。定期对村委会负责人进行培训,消化理解政策要求,明确工作程序,确保面积核查工作有序进行。三明确工作责任。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内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各镇(街)具体负责统计核实生产者补贴面积,对本地区生产者补贴面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各村委会对本村生产者填报当年作物种植面积的真实性负责。四时完成工作任务各镇(街)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补贴面积申报、核实、公示等基础工作,重点对“补贴对象”、“ 补贴依据”进行核查,8月31日前完成玉米、大豆及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统计上报工作,核查时间为9月1日—9月8日, 10月底前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职尽责,确保补贴面积真实准确,严禁出现将不符合条件地块列入补贴范围、虚报面积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五要责任追究。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管理遵循“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合理明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各个环节审批责任,做到责任清晰、管理规范。因申报材料弄虚作假造成的资金分配结果不准确,由具体资金申报单位或个人负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文件规定,补贴范围是全区所有种植玉米、大豆、稻谷的镇(街道)。补贴对象是合法耕地(及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玉米、大豆、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本地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对于土地流转的,补贴资金应发给实际生产者,如有土地承包者领取补贴的,各镇(街)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用,真正让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受益。补贴依据是生产者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玉米、大豆、稻谷种植面积,不包括在国家及省明确退耕土地、未经批准开垦土地或禁止开展土地上的种植面积;不包括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种植面积;不包括青贮玉米种植面积。补贴标准是对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根据全区补贴资金规模和补贴面积平均计算,实行统一标准发放。

会上邀请沈阳市惠农服务平台系统技术人员,对参加会议的人员进行了生产者补贴发放填报培训,解答了相关政策和业务问题。

 

 

撰稿人:薛文奇 审稿人:刘梦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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