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区房产局认真做好2020年度廉租房实物配租家庭房费收缴和合同签订工作

2020年08月12日

8月4日房产局全区各社区下发收缴2020年度廉租房(公房、公租房)实物配租家庭房费和签订合同的通知。通知要求,8月5日-8月14日,申请人带身份证、低保证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51号住房保障窗口签订合同并缴纳房费。对于行动不便不能到窗口办理的申请人,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将于8月中下旬到申请人家里上门签订合同,同时查看并了解廉租房的使用情况,截至目前已交费84户。

撰稿人:谢宇洹  审稿人:王万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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