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清理存量资金 为预算管理一体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021年07月08日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预算管理一体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区财政局积极组织对结余结转资金开展回收清理工作。
一是明确清理对象,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分类清理认定,对认为结余的资金予以收回。
二是规范回收存量资金的使用,对于区财政收回的存量资金,要在依法依规,安全有效的前提下,及时统筹,尽早使用,加快回收存量资金支出速度,以免发生二次沉淀。
三是加强对于回收存量资金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全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拟稿人:徐丹 审核人:徐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