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区三项措施做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

2021年07月14日

目前,辽中区存续农民专业合作达到883家。辽中区采取三项措施全力做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工作。

一是厘清“空壳社”、“休眠社”的基本情况。对全区“空壳社”、“休眠社”进行了认真清理,对存在问题的合作社坚决予以取缔。

二是制定计划,评定区级示范社。全面开展辽中2021年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工作,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申报和各镇(街道)的申报材料的审阅,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运营的实际调查,在全区17个镇(街道)、186个行政村中,共评出符合标准的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区级示范家庭农场25家。

三是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具体工作。在工作中25家区级农民合作社加强业务指导,引导和鼓励合作社承担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生产项目,使之成为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有生力量。建立健全辅导员队伍。根辽中区实际,建立由驻村第一书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法人、软件公司技术人员以及农业农村局相关财务人员9人组成的辅导员队伍,通过业务培训、政策指导,共同研究解决合作社发展问题。

 下一步,辽中区将在强化合作社管理体系,健全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开展相关培训等方面加强监管和指导,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

 拟稿人 王兴毅  审核人:刘梦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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