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区多部门联动提高特教教师津补贴

2021年09月09日

日前,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三部门印发《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

为进一步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区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积极配合,秉持大局意识,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认真落实文件中要求的特殊教育津贴倾斜政策,从2021年8月起,在全区原有标准基础上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津贴标准提高到本人基本工资的50%(原已提高到基本工资20%),完成对特殊教育的津贴审批、追加工作等,并按时足额完成拨付。

此项政策的落实,得到特殊教育学校32名教师的一致好评。他们将用大爱践行教育的诺言,用汗水肩负教育的担当,带着领导的重托,家长的希望,把政府的亲切关怀融入到本职工作中去。

拟稿人:李静    审核人:徐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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